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关于采购良苑大厦幕墙安全性鉴定服务的询价公告
时间:2025-03-13 16:25 | 来源: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拟对良苑大厦幕墙安全性鉴定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名称:良苑大厦幕墙安全性鉴定服务。
2.采购预算:15万
3.检测背景:良苑大厦幕墙工程于1996年建成,类型包括玻璃幕墙、金属板幕墙,已投入使用多年且图纸档案不全。现需要了解幕墙的安全性能。本次鉴定范围为大厦的南侧幕墙,幕墙面积约有2400平方米。
3.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技术、质量和服务需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确认,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4.服务期:30个日历日。
5.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并收到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专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合同款。
二、服务需求
对委托方所能提供的玻璃幕墙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进行核查,抽样数量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每种类型的主要受力构件、节点连接应至少抽取3处。当检测发现幕墙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时,应增加抽样数量。服务方应从公正、经济、安全和适用角度提出处理建议。服务方按专业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勘察和必要的检验、检测、验算。
具体检测内容及要求如下:
1、工程资料、图纸资料、历史资料复查。对该工程玻璃幕墙的工程资料(包括相关资料、材料质保证书、幕墙竣工图纸及相关计算书等)进行复核。
2、外观质量普查。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其节点构造、结构密封胶外观及幕墙安装(外观)质量进行普查;重点部位的结构胶现场取样后进行手拉实验和邵氏硬度检测。现场检查过程中将对工程幕墙的各部分主要特征进行描述、记录,并进行分析。
3、构件及材料检验。应检验以下内容:1.检查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按规定必须提供的复验报告;2. 检验主要构件、材料的规格尺寸、锈蚀、腐蚀及变形等情况;3. 检验主要构件、材料的品种、特征参数等与设计文件的相符性。幕墙应按支承构件,面板构件,连接及紧固类构件,建筑密封及粘结材料,零配件分类检验;对该工程幕墙结构的五金连接件类型、规格做适当检查,为结构验算提供依据。幕墙主要结构构件及材料的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及地方标准要求。
4、节点连接检验。应检验以下内容:1. 检查设计图纸和竣工文件资料中的节点连接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2. 检验节点连接与设计文件以及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相符情况。幕墙节点连接的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及地方标准要求。幕墙的节点连接检验的项目包括面板结构体系及支承结构体系;对该工程幕墙主要型材的类型、安装组合构造、相关力学性能进行抽查,确定其相关性能符合国家现行的幕墙标准规范的要求,为结构验算提供依据。
5、防火、防雷构造的检验。应检验以下内容:防火防雷构造的检验应包括以下内容:1. 检查设计文件、图纸资料、隐蔽工程验收文件;2. 防火材料耐火检验报告,防雷装置连接测试记录;3. 防火构造的结构措施、防雷构造的安装布置等;4. 防火、防雷构造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5. 防火、防雷构造是否出现变形、破坏、失效等。防火、防雷构造的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及地方标准要求。6、结构承载能验算 对现场采集的各项检测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分析,按规范提供该工程各建筑物幕墙工程现阶段的安全使用性能。
7、安全性鉴定评级;
8、出具鉴定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
1.1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建筑幕墙);
1.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
1.3.投标人须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二十九条规定;
4.信誉要求: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四、报价文件组成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相关资质复印件;
3.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包含网站截图);
4.报价单;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有效。
五、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17:00。
六、备注
1.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密封后递交本中心。
3.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完成报名手续。未报名而直接送达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289172 1805513856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319号良苑大厦1807室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
2025年3月13日